全球热文:大通退:累计虚增收入约1.58亿元遭行政处罚
发布时间:2023-07-06 11:11:25 来源:红刊财经


【资料图】

作者:红兵

7月5日晚间,大通退公告称,公司已于近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(【2023】41 号)。至此,大通退涉嫌信披违规案现已调查、审理终结。

公告内容显示,经查明,大通退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:

2015年7月,大通退与夏东明等8名视科传媒股东签订相关协议,约定大通退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视科传媒100%股份,交易作价为170,000万元。2015年8月,大通退与夏东明等8名视科传媒股东签订相关协议,夏东明等承诺视科传媒2015年至2017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3,100万元、16,500万元、19,800万元。大通退将2016年1月31日确定为购买日,自购买日起将视科传媒纳入合并报表范围。

2015年至2017年,视科传媒及其子公司与夏东明开发的16 家客户签订了23份业务合同。经查,上述广告业务涉嫌虚构。截止2018年12月31日,上述业务回款不完全或未回款。部分客户的业务回款来自夏东明或者其控制的账户。

上述行为导致大通退累计虚增收入157,653,982.86 元,其中,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96,412,442.87元,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61,241,539.99元。大通退披露的《2016年年度报告》《2017年年度报告》存在虚假记载。另据近期公告,大通退已经于6月1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,虽然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,但随着大通退收到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根据相关司法解释,在2017年4月15日至2021年9月6日期间买入,并在2021年9月7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(无论是否解套)的投资者,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。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登录证券市场红周刊官网,通过“民间维权”频道进行在线维权,参与由《证券市场红周刊》“民间维权”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。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、佣金、印花税损失等,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。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,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。

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中国证监会决定:对大通退给予警告,并处以50万元罚款;对夏东明给予警告,并处以30 万元罚款;对黄卫华、李建立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。其他相关责任人也被处以不同程度罚款。

公开信息显示,大通退于1987年设立,于199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。公司致力于发展成集新媒体传播、金融服务、大数据服务、数字娱乐、物联网等为一体的“科技”+“文化”产业集团,构建“内容”+“平台”+“服务”的企业生态系统。

对于大通退遭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后续进展,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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